今天,鼓楼区教育局发布《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关于福州市湖滨小学等三所区属公办小学施行“获得房产需落户三年方可入学”方针的告诉》。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关于福州市湖滨小学等三所区属公办小学施行“获得房产需落户三年方可入学”方针的告诉
依据近年福州市湖滨小学、福州市钱塘小学、福州市温泉小学三所校园生源增加趋势,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开展,决议施行“获得房产需落户三年方可入学”方针。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福州市湖滨小学、福州市钱塘小学、福州市温泉小学三所校园实施获得房产需落户三年方可入学方针,即:2024年2月26日之后在以上三所校园片内获得房产的家庭(不含此前已签定房产交易合同并处理网上存案但未获得产权证的状况),应一起持有片内户口簿与房产证三年及以上,孩子方可划片入学(2024年2月26日之前获得的不受此限)。2024年2月26日之后获得以上片内房产的满意校园其他划片条件但落户未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由鼓楼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学位。
二、转学学位组织。因家庭搬迁落户、新入户等状况要求转学回福州市湖滨小学、福州市钱塘小学、福州市温泉小学三所校园就读的学生,在契合获得房产需落户三年入学方针状况下,依照《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标准中小学转学处理作业的告诉》(榕教综〔2018〕310号)转入年级有学位的予以接纳,学位已满的由鼓楼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学位。
三、以上落户三年均指一起持有招生片区内同一地址的户口簿与房产证三年及以上,该方针由鼓楼区教育局担任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