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海油先后公布今年一季度业绩,营收皆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中石油将当下的低油价情境概括为“至暗时刻”。三桶油今天已经削减投资,应对艰难时世。
很多业内、业余人士纷纷质疑,有地板价保护,三桶油为何还是亏损。4月28日晚24点,国内成品油零售限价继续不作调整。自3月下旬国际油价跌破40美元的“地板价”以来,汽、柴油价格已经第3次不作调整了。
3月国际油价飞流直下,疯狂下跌时,就有消息浑水摸鱼称发改委应对出台了地板价。地板价早在2016年就有,一时舆论纷纷,反映了普通人对价格机制的怨言。
不少专业技术人员建议,趁着国际油价低谷,取消地板价,杜绝国内外差价造成的扭曲行为。中国公司能够趁机吸纳低价原油,并推动国内油气行业竞争性改革,提高油气行业的效率。
为什么会有地板价?2014年开始,国际油价从120美元下跌至最低30美元以下,国内石油企业叫苦不迭,彼时蒸蒸日上的清洁能源也受到挤压。
国家发改委在2016年公布“天花板价”和“地板价”机制。对此解释:“我国既是石油进口和消费大国,也是石油生产大国,油价过高或过低都会对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油价过高,会加大用业和消费的人负担,影响国民经济平稳运行。油价过低,短期看可降低石油进口和供应成本,但由于我国石油资源禀赋差、生产所带来的成本高,长期看会导致国内原油产能萎缩,削弱我国石油自给能力,使我国已达60%的石油对外依存度(目前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达到70%—能源情报注)快速并大幅度上升,不利于保障能源安全。
另外,过低的油价不利于资源节约使用和治理空气污染,也不利于能源结构调整和新能源发展。”
“是考虑国内原油开采成本、国际市场油价长期走势,以及我国能源政策等因素确定的。据相关机构统计,国际主要石油企业的平均原油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在每桶40美元左右,因资源禀赋等原因,我国原油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更高。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是决定国际油价长期走势的重要的因素。目前看,将每桶40美元设定为调控下限是合适的。”
我国石油地质条件不好,开采成本高。主要由三桶油开采,一直在改革,但到今天都没有完成,竞争不够激烈。
基于这些考虑,设置了地板价和天花板价。既保护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也某些特定的程度惠及消费者。不过,这些年技术进步,生产所带来的成本也有变化,是不是要与时俱进调整呢?
普通人觉得不调价的钱,直接用来扶持石油央企。其实不然,国家很早就开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巧合的是,石油特别收益金最初的征收起点也是40美元。
2006年,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为40美元/桶,按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的方式,按月计算、按季缴纳,征收比率为20%~40%,俗称为“暴利税。”
当时国际油价正处于相对低位。40美元/桶,国内企业来说仍存在收益。后来,随着国际油价飙升并保持高位运行,40美元/桶的起征点已不适应石业面临的新形势,国内油企几乎已没有收益空间。
2011年,资源税改革中,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将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使得石油开采环节的税负有所上升。2011年11月1日,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55美元/桶,征收方法不变。
2011年调整时,资源税率从价征收提高至5%。按照当时国际油价100美元/桶测算,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55美元/桶后,平均每桶油特别收益金减少6美元。资源税和特别收益金相互冲抵,属于中央财政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属转向地方的资源税收入。
2013年,旧的参照国际油价、20个工作日一调的成品油价引起怨声载道,造成油价走势与国际油价背离。新的成品油价格推出,调价周期缩短至10天,调价幅度也不设限制。
不过2014年开始,国际油价再次跌跌不休,最低跌至30美元以下。地方征收的资源税减少,中央征收不到特别收益金。需要新的机制应对新形势。
2016年《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出台,将油价新机制固定下来,并规定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当国际油价大幅度下滑,中等水准跌破每桶40美元调控下限,国内成品油价格将按机制下调至对应40美元的水平,低于40美元部分不再下调。俗称“地板价”。同时高于130美元,成品油价格也不作调整,俗称“天花板价”。
这些不做调整的油价去哪里了?从一开始就能看到端倪,2015年底到2016年初,前后5次国际油价下调,本应调整成品油价格都没有调整。一种原因是完善新的油价机制,一方面将调价幅度折算成消费税纳入油价,中央税收因此增加。
网络流传的统计中,一升油,接近50%都是税收。当然,这不仅是消费税和资源税,是企业综合税负的折算。
当时推动的另一项政策是,开始慢慢地放开地炼的原油进口权和进口原油使用权,即通称的“两权”。以两权放开为契机,地炼通过税收获得收益的漏洞被堵上。大家站在一条起跑线上。
当油价低于调控下限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不是直接留给企业,而是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根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这部分资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保障石油供应安全,以及应对国际油价大幅度波动,实施保障措施的资金来源。
用这个角度而言,“地板价”的设置有利于国内石油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能源安全。
但是,国家油价涨涨跌跌是常事,国内不同炼油企业间的成本差距、管理上的水准差别也很大,在油价波动时,还是有加油站降价促销,圈占市场。
地板价设置有利有弊。在维护能源安全,促进石油产业持续发展的同时,并没有堵上国内外套利的制度设计。
一如现在,国内有地板价保护,催生国外各种渠道的油品套利,以及各种油品组分的套利。石油央企为维持上游的生产积极性,也会偏重使用国内石油,客观上减少了低价国际原油采购量。
在疫情之后的时间,成品油消费本应让利于民,随国家油价下调而下调,促进消费。但,税收让,还是企业让?哪一方都是处境艰难,还需通盘考虑。
与之对照,我国的能源结构已经变化很大,清洁能源成本成倍下降,是另一个背景。此一时,彼一时。
该让,该谁让?线月以来,国际油价垂直下跌,短时间内跌至20美元,继续下跌的可能性极大。油价相关机制或许到了再次调整的时候。